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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11-0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国有成均,在浙之滨”。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始终秉承“求是创新”校训,坚定不移地打造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大学。根据浙江大学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左右,其中博士毕业研究生不少于10名;计划招聘党政管理人员5名左右,要求博士毕业研究生。

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

二、基本条件

1.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专职辅导员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或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对全球高等教育动态有一定了解,热爱员工工作,善于做高校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政管理工作。担任过员工骨干且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

4. 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5.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选聘程序

1. 个人申请。本人登录浙江大学招聘系统(报名入口:http://ehr.zju.edu.cn/vuejs/recruitment/position-detail.htm?id=N1715842783148769373)进行网上填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00至2021年11月19日17:00)。相关事项如下:

1)登录招聘系统完成个人注册后,请点击右上角“应聘此岗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材料请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包括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上传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报名表》;国(境)外学历者,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相关员工工作经历的证明(校级和院级需分开,并盖章),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2. 资格审查。浙江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谈初选人员,11月22日12:00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3. 面谈初选。浙江大学组织考察组开展面谈初选,视情况需要到部分人员所在单位深入考察。根据面谈考察结果,确定入围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4. 选聘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试成绩、个人志愿等,确定拟录取人员和候补人员的考察名单。

5. 体检和考察。浙江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若有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察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从考察名单中安排递补。

6. 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到,逾期一般不再保留聘用资格。对于优秀的博士毕业研究生,经研究同意,报到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3年1月15日。

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则按有关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浙江大学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并签订首聘期为一年的聘用合同。首聘期期满考核优秀者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用人单位,并签订新一期聘用合同;考核未达到优秀者不再续聘。

四、政策待遇

1. 实施传帮带的导师制,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思政工作者、党政管理干部担任生涯导师,提供职业发展帮助和指导。

2. 专职辅导员实行职级、职称“双线晋升”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党政管理人员可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享受学校相关政策。

3. 专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可以享受辅导员专项津贴,可申请免费入住员工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同时享受异地津贴,资源许可条件下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党政管理人员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享受异地津贴。

4. 表现特别优秀的专职辅导员,经研究同意,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对于教学工作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辅导员,优先提供兼聘或转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机会。

5. 设立专项工作研究课题,开展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组织研究成果交流和评比。

6. 培养培训纳入相应的教师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享受学校有关政策和待遇。

7. 综合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者,优先提供职务晋升、挂职锻炼、境内外培训等机会,或根据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择优推荐到校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任职。

8. 对从省外来浙江大学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给予一定的交通和住宿补贴。

五、联系方式

专职辅导员咨询:

陈老师   0571-88206058    xgb@zju.edu.cn

党政管理人员咨询:

叶老师   0571-88981710    rsc@zju.edu.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温老师   15507928028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8日